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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22.公司名稱: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3版6.報導內容:法人預估去年全年每股純益可望超過7元,創造歷史新高。7.發生緣由:澄清本公司2015年EPS資訊8.因應措施:有關媒體報導本公司2015年全年EPS資訊,概依本公司 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訊及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後之財務報表為準。 本公司並無對外發佈財務預測資訊,上述報導係媒體推估,謹此澄清。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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