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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應該被債務或金錢上的問題壓得喘不過氣

往往走上不好的方向高利貸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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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4/10/30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江蘇創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江蘇創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為志聖科技(廣州)有限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2034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90425(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1394(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81819(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資金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10352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05.計息方式:依實際動用天數計算。6.還款之:(1)條件:到期償還本金及利息。(2)日期:自借款日起一年內。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4819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5.0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子公司本身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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